【概要描述】SBTi科学碳目标是由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(CDP)、联合国全球契约(UNGC)、世界资源研究所(WRI)和世界自然基金会(WWF)共同发起的一项倡议。
全球海运承载着超八成国际贸易货量,长期依靠重油、柴油等化石燃料驱动,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板块。随着SBTi(科学碳目标倡议)正式出台海运行业专属指引,船舶燃料排放不再只是IMO海事法规的单一命题,而是被纳入1.5℃升温路径下全生命周期碳核算体系,重塑船东、租家、货主及燃料供应商的减排逻辑。
SBTi海运体系最核心的突破,是打破过往航运碳核算“只算船上燃烧”的局限,强制要求燃料排放覆盖上游开采、炼化、储运、加注直至船舶燃烧释放的完整生命周期。传统海事EEXI、CII规则聚焦范围1直接燃烧排放,而SBTi明确:船舶燃料相关排放横跨三大范围边界。自有及可控船舶燃烧燃料产生的CO₂属于范围1;船舶配套岸电、加注站外购电力归为范围2;租入船舶、货主外包海运、燃料上游价值链排放,统一归入范围3,并且当范围3占比超过企业总排放40%时,企业必须配套经过SBTi验证的范围3减排目标,不能简单以自有船舶减排替代价值链管。这套核算逻辑直接改变低碳燃料的评估方式:同一船用燃料,不能只看机舱燃烧端碳因子,燃料上游甲烷逃逸、制氢能耗、生物质原料土地利用变化等隐性排放,全部计入WTW清单,也因此让绿氨、绿甲醇、生物柴油、可持续航空燃料(船用适配版本)之间的减排效果差距被量化拉开。
SBTi对船舶燃料排放目标的表达形式做出约束,区分**绝对减排目标与排放强度目标**两类方案。散货、集装箱班轮企业常选用强度目标,以“每载重吨海里CO₂排放”作为指标,匹配航运业务天然受贸易周期、运量波动影响的特征;而大型能源航运集团、自有船队规模稳定的企业,优先采用绝对总量减排目标。无论选择哪一种,都不能单独依靠能效优化(降速、船体改造、螺旋桨升级)完成目标,燃料结构转型是硬性组成部分。SBTi指引明确,能效提升属于短期抓手,中长期减排必须依靠化石燃料替代;企业在提交目标验证材料时,需要附带燃料转型路线图,标注各年份低碳燃料掺混比例、加注落地计划、供应商核查机制。仅靠技术节能、不规划燃料替代的目标方案,将无法通过SBTi验证。
SBTi船舶燃料排放框架的长远价值,不在于出台一份禁令,而在于建立统一的碳语言。它把模糊的“低碳燃料”概念转化为可计算、可审计的指标,让船东、资本方、货主拥有一致的评估标尺。未来几年,随着绿色融资、大宗商品ESG准入、跨国供应链碳边境机制持续收紧,具备SBTi验证目标、完整WTW燃料排放台账、清晰燃料替代路线的航运主体,会在订单竞争、融资成本、保险费率上获得差异化优势。对国内航运和燃料企业而言,提前打通燃料生命周期碳核算,建立可持续低碳燃料溯源体系,同步对齐SBTi路径与国内航运减碳政策,既是规避漂绿风险的基础,也是深度参与全球绿色海运竞争的前置条件。